生活习俗
一、饮 食
主要以大米为主,兼食以红薯、苞谷为主的杂粮。全区多数地方有“红薯半年粮”之说,早餐吃蒸红薯,称“圆猪圆羊”;中餐吃红薯掺米煮饭称“芝麻裹糖”;晚餐吃煨红薯,称“吹吹打打”。山区农民常食荞麦、玉米、瓜菜饭。新中国成立后,50~70年代,大米虽有增产,但有部分地方还仍吃红薯饭为主。许多地方农忙时两干一稀,农闲时两稀一干。有的地方一日两餐,在农事大忙季节或请工匠的时候,日间加一餐“点心”,俗称“送茶”。80年代以后,随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推行,粮食大幅度增产,农村三餐食用米饭,少数山区也以主粮杂粮搭配,条件好的也时有荤菜,节日或招待亲友以荤菜(肉、鸡、鱼、蛋)为主。城镇居民则荤素搭配,野菜、反季蔬菜备受青睐。东安鸡、炒血鸭、喝螺、生鱼片等为部分地方名吃。零陵除瑶族外,普遍嗜食狗肉,有“吃狗不吃肠,等于没有尝”、“一斤狗肉三斤葱”、“狗肉朋友,和睦长久”等俗谚流传。80年代前,狗肉不上席,有“狗肉上不得席”的俗语。80年代后,狗肉成为宴请佳肴。零陵人喜食腌菜与辣椒。红白喜事或迎送嘉宾贵客的菜肴,零陵城乡极为讲究,例行十大碗或十二大碗,亦有“八大”(大碗)、“八小”(小碟)。各地农村饮酒多为家庭自行酿制,有米酒、红薯酒、高梁酒等。70年代后期,红薯酒、高梁酒减少,米酒又有糯米甜酒、火酒(烧酒)、两掺酒(有的地方叫双料酒、压酒、斗酒等)等。除家酿酒外,各种瓶装高、中、低度酒,啤酒、饮料等进入农村。蓝山有酿造黑糊酒和喝油茶的习惯。
境内瑶族旧时一日三餐均食玉米、粟米、红薯、野菜等。江华清塘一带的壮族,逢年过节或遇红白喜事,普遍做甑子饭吃。瑶族菜肴以野菜、野味为主,旧时因交通不便,采购食品困难,喜烘腊肉和腌酢,以备招待客人或日常食用。喜喝粥,名曰“祖公粥”,工休时,往往盛粥解渴充饥。饭后常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喝泡茶,佐之酸菜、玉米和其他点心。常饮酒,尤爱劝酒,有客人至必以酒相待,开怀畅饮,酒多为用杂粮加少许大米酿制,经冷水浸泡后,由葫芦瓢舀人碗内,名曰“瓜箪酒”。新中国成立后,境内少数民族生活水平逐渐提高,饮食习俗有很大改变。
二、服 饰
清末,境内农民衣料以白、青、蓝三色土棉衣(俗称“家织布”)为主,洋布、绸缎夏布为中上等人家穿用。富者男多着长袍马褂,女衣齐膝有托肩,前襟右边贴云子,袖口加栏杆闪光。贫者,男中青年多穿短对襟衣,老人多穿齐膝大襟衣。农民喜在腰间围汗帕,此俗至今尤存,有“饭少加点菜,衣少加根带”之俗谚。
民国时期,学生、公务员渐兴学生装、中山装,少数学生着西装。富者中青年妇女穿旗袍,后演变为“爱美装”,衣式逐渐由宽松趋向紧身,一般仍以长袍、大襟或对襟便衣、便裤为主。贫民多戴“猴子帽”和“毡帽”,老年妇女围青色皱纹纺丝,戴双合勒子或“风帽”,官绅有“博士帽”,知识分子多戴礼帽,知识妇女多披纱巾。男女多穿布鞋,雨天穿牛皮钉鞋、牛皮油鞋,劳动时穿草鞋,雨天木屐亦流行。妇女戴首镯者较普遍。
新中国成立后,人们服饰变化较大。1949年冬,南下女干部全着“列宁服”,受其影响,在学生、女干部中曾普遍流行。男干部多穿中山装、解放军装,尚灰色,继以灰、青、蓝三色为主,长袍、便裤逐渐淘汰。部分城乡有用米浆浆洗衣裳、被褥的习惯,流传着“人穿衣,布穿浆”和“新三年,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”的谚语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时期,青年男女喜穿军装。工人帽、军帽、干部帽与解放鞋甚为流行,禁戴首饰。70年代后,服饰的面料与花色、款式逐渐增多,西装、喇叭裤、夹克、运动衫、风衣、连衣裙、短裙、套裙、改良旗袍、牛仔裤、健美裤、羽绒衣、晴仑衣、航空服等,品种繁多,曾各自风行,一改过去的一衣多季为一季多衣。太阳帽、旅游帽、尼龙博士帽、风雪帽等一度流行。皮鞋、凉鞋、尼龙袜、丝光袜、毛绒袜畅销城乡。戴首饰者较普遍,化妆品进入千家万户。
境内瑶族服饰尚黑和青,男女都戴花边头巾,身着花边长衫,另加嵌边的夹背心于长衫之外。男的穿花边长裤,女的穿花边长裙,因地域不同,其服饰又有差异。高山瑶妇女衣裤多以彩绣镶边,外出时均打绣花绑脚,并套花布子脚面,俗称“靴筒子”。男子头扎青布头帕,出门时扎青布绑脚。妇女头挽发髻,扎绣花青布头巾,尖角高耸,耳垂大环,手戴银钏,腰束长围,身佩银扣、银练、银牌及银质牙签、针筒等。平地瑶妇女衣袖短而宽大,以青布镶边,右襟开口,上系银扣两枚,俗称“大装衣”,喜庆盛装时,盘发髻于脑后,横插银钗,两耳垂环,手戴银钏,胸系围裙,腰系银链,足穿绣花尖头鞋;男子上衣为右襟开口长袍,裤子短而宽大。
三、居 住
零陵民宅大都坐北朝南,依山傍水。南部各县,多按同姓同宗聚居成团寨,一般自然村庄均在百户以上,多则千余户。北部各县市普遍为一家一院,分户而居。富裕者住房多为砖木结构,青砖灰瓦。一般人家住房为土木结构,泥墙。山区少数人家有以竹子为瓦的。贫困的住宅用土打垒泥土墙,茅草或杉皮盖顶。屋宇布局,通常是正屋前留走廊,俗称“出线廊”,内部一般为“四方三厢”,即中间一间,左边一间右一间;中间一间为堂屋,也叫厅堂,后壁有神龛,用来供奉祖先;堂屋两侧房叫“子房”,用作卧室、书房厨房等;其他牛栏、厕所、灰屋、碓屋等建于宅旁,形成整体。有的在宅旁刻一块“泰山石敢当”的小石碑或在正大门3~5米修建一堵高墙,中间写是“当”字以示压邪。富贵人家建“四合院”,庭院楼阁,雕龙绘凤,高大气派。
70年代以后,红砖烧制技术传入农村,小方格纸糊窗为枋框门和大格玻璃窗取代,多为平房。
80年代后,二至三层红砖、钢筋、水泥结构的西式小楼房在城乡盛行,大部分为平项,既可晒谷堆物又避风雨,讲究装饰,敷米石,贴瓷砖或玛赛克,装玻璃,安纱窗,内墙刷涂料,多为套间,三室一厅或二室一厅等,均带卫生间与厨房。城镇职工住宅,多为四、五层的高楼,鳞次栉比。
境内瑶族住房,大多数是就地取材,用杉木条支撑起来的大棚屋,屋顶盖茅草或杉皮。四处漏风,热天尚可,冬天难以避寒,靠烧火取暖,故有“火烤胸前暖,风吹背后寒”之哀叹。部分瑶胞房屋为“吊脚楼”,有分上下两层的,楼上住人,再竖柱架梁,铺上木条或竹子,作为晒棚,以此晾晒衣物和庄稼。住宅多以一家一户为单元,左邻右舍,互不搭垛,以防失火。深山里的瑶民住房四壁用小木条扎成,俗称“4个柱头下地”,上盖杉皮或茅草,呈人字形。亦有的为木板房,一栋三间,名曰“三间堂”。有的挖洞,洞外架茅屋,洞内为居室,洞外作厨房,俗称“半边居”。
80年代后,部分瑶族住房逐渐更新,不仅有泥墙瓦房的建筑,而且有钢筋混凝土,有的还安上玻璃窗、贴玛赛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