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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仪习俗
  • 2020-05-12 10:28
  • 来源: 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
  • 发布机构:永州地情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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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仪习俗

一、婚  

旧时零陵男婚女嫁,全凭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讲究门当户对,命不相克。婚约一般在媒人的撮合下,由双方家长认定。婚嫁礼仪繁琐,主要有如下程式:一是合婚,俗称“合八字”。二是下定,又称“开庚书”,即男女双方互换正式庚贴,男方须以首饰、酒肉之类礼品送至女家,女家则以文具、鞋袜之类回敬,谓之“定亲”。三是纳采,俗称“过礼”。男家须备彩金彩礼连同结婚佳期,用红漆抬盒送至女家,女家回以衣帽鞋袜之类礼物。四是迎亲。结婚之日,男家用花轿迎接新娘,除选择父母双全、兄弟众多的儿童背负彩竹彩旗,喜锣引导外,并雇请乐队一路奏乐,喜气洋洋,花轿过山、过桥,轿夫停轿索赏钱,俗日“过山钱”。花轿及门,赞礼人对轿撒米揖告,谓之“迎喜神”。零陵县等地新娘上轿后,有两人提灯笼一前一后跟随,意为“前照福”、“后照子”。道县等地新娘下轿后,无论晴雨天气,均撑伞步入新郎家室。新田一带,花轿至家,停片刻,让新娘在轿内“坐性子”,接着主事娘爷挽新娘下轿进院,男家门口放置甑子,内插柏、蜡树枝,意在避邪;院门路上放置若干麻袋,让新娘踩着麻袋进屋,意在代代相传。东安一带,轿停堂前,接亲娘扶新娘出,二童子抛竹叶前导至新房内,接着鼓乐迎新郎至中堂着新装(女家备送),自帽至鞋每着一件,赞礼人吟诗一首,皆吉利话。五是庙见。即拜堂,一拜天地,二拜高堂,三拜翁姑亲友,受拜者必赠以挚仪,然后入洞房行合卺礼,交杯相拜后即为夫妻,是日,大宴亲友。六是闹洞房。晚间,亲朋戚友群集新房或厅堂,吟诗祝福,恣意戏谑,花样百出,逗新娘新郎取乐。新田有闹洞房的孩童抢吃小肠和打 “油巴掌”的习俗。七是回门。三日后,新娘、新郎回到女家,参拜女家尊长、祖先,初上门的女婿,女方必设宴招待,席间有亲友相陪。至此,婚礼宣告结束

至于童养媳“合房”与离婚再娶、丧偶再醮等,无此繁琐。民国37年(1948)前后,有自由恋爱者于报刊上刊登结婚启事,以告知亲友或举行新式婚礼,但只限于少数知识分子。

1950年4月30日,中央人民政府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,实行一夫一妻制,男女自愿,婚姻自主,提倡自由恋爱。但多数人是经亲友介绍,家长同意后成婚,男女双方由介绍人安排见面,初步同意后,女方在介绍人、父母或兄嫂陪同下,到男家“相亲”,如无异议便确定订婚;男方给女方钱、衣服等财礼,双方经过一段时间接触,情投意合,就到当地政府进行登记,领取结婚证书,择吉日(城镇一般选择节假日,如“五一”、“国庆”、“元旦”等)举行婚礼。婚礼之日,取消花轿,清晨,新娘由亲友和前来迎亲之人,送往新郎家。婚礼仪式趋向简化,国家职工领到结婚证后,略备糖果招待亲友同事,举行结婚典礼,请至亲长辈或领导为主婚人,于仪式中一一讲话勉励祝贺,然后“吵房”,也有于婚礼后再设宴数席款待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亦有为突出政治而送“红宝书”(《毛泽东选集》)和生产工具作妆奁,盛行一时。

70年代以后,有的结婚乘坐拖拉机;80年代有的改用小汽车、面包车,新娘离开娘家和到男家时都要燃放鞭炮表示庆贺。部分单位职工举办集体婚礼。部分双职工家庭出现旅游结婚,但摆阔气、请客送礼、相互攀比之风,有所滋长。

境内瑶族婚姻缔结形式有二:一是青年男女通过对歌、赶圩等场合,结识交往,自由恋爱。二是经媒人介绍。两种形式都须经双方父母同意。其礼仪和程序有求婚、会亲家、订婚、耍嫁、坐歌堂、迎亲等。“招郎”(入赘)是瑶族婚姻的普遍形式;男到女家的婚姻风尚流传至今。在“招郎”婚姻中,又有“两不避宗”和“男从女姓”之分。“两不避宗”俗称“两边走”,即婚后男女双方家庭的生产和生活都要照顾,双方在女家生产、生活半个月或一个月,又在男家生产、生活半个月或一个月,如此循环,一年四季,夫妻双双照顾两个家庭;双方生下的子女第一个随母姓,第二个随父姓,余类推。“男从女姓”即男子到女家后,改名换姓,随从女家姓;结婚时,男方只需出少许聘礼,有的女方还要为男方购置衣裳等物,生下的子女全随女方姓;也有的由女方拿一笔钱给男方父母,使男方完全脱离自己的家庭,终生随妻安居乐业,俗称“随妻走”或“买断”。

在江华岭东高山瑶中,因妇女在婚姻中的地位较高,如感情不合,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离婚,由村寨老人调解判定,夫妻拿一节竹筒到山上劈为两半,各执一半,相背而行,就此分手。入赘男子如违反“赘书”条约,女子即可休夫,财产归女方。富有寡妇婚嫁不受限制,但不允许兄终弟继或姐去妹来的婚姻结合。新中国成立之后,均按婚姻法办理结婚手续,但婚礼变得较复杂。

二、生

孕妇怀第一胎,娘家要备猪心或猪肚前去看望,意喻安胎,谓之“看肚子”;也有的地方娘家带雄鸡为孕妇“催生”。如孕妇生女再怀孕后,娘家便派人将生猪肚子暗地里挂在孕妇家的门上,意寓换肚生子。婴儿降生后,第一个外人进入产妇家的俗称“踩生”,必受到热情接待。婴儿出生的当天,女婿到岳父母家报生,俗称“报喜”,生男送公鸡,生女送母鸡。祁阳初生头胎小孩,须携生葱一蔸,鞭炮一封,向岳父家报喜。道县报喜备猪肉与生姜,称“报姜”。永州、双牌一带生男孩报喜时,需提一把带嘴的酒壶,壶嘴中插一红纸花,示意生了一个带“蒂把”的,如生女则不带酒壶。婴儿出生第三天沐浴,谓之“洗三朝”,外婆备衣帽、粑粑、红蛋等礼物看外甥,亦称“打三朝”(仅限男孩,生女孩则不打),其他亲朋戚友亦送礼相贺,主人要备宴款待。与打三朝相应的还有做“道喜酒”,俗称“庙酒”。庙酒限男客参加,故有“男人不打三朝,女人不吃庙酒”之俗和“赚钱的三朝,赔钱的庙酒”之说。80年代后,生育观念改变,凡第一胎不分男女均打三朝,但做庙酒的已极少

产妇未满月,不得到别人家去走动。婴儿满月时剃胎头,要赠送剃头师傅一个红包或宴请一顿午餐;剃头后家长用鸡蛋在婴儿头上来回滚动,意喻一年滚过一年,顺利成长。满月后,娘家派人接产妇与婴儿在娘家吃中饭,称“走月子”,再远也不在外家住宿。婴儿长到一百天,设宴做“百日”;满周岁,做“对岁酒”。有的将笔、墨、书籍、算盘等,让婴儿随意抓拿谓为“抓周”。习俗认为,此可预测婴儿志向。尔后产妇抱外甥回娘家,谓之“上家婆门”,新外甥眉间涂以“锅墨”,意即与灶王爷拉过关系,可避鬼邪。

境内瑶族生育礼仪简朴,瑶女怀孕期间,一般是亲戚送一碗冷饭、冷菜给孕妇吃,表示催生。送者不说话,不吃饭,送后不辞而别。婴儿生出后三天,外婆家以衣物、鸡蛋等相送,表示“打三朝”。

境内壮族婴儿满月时有“逛寨”的习俗。

三、寿

寿庆又叫“做生日”。男性逢十称“大生”,余皆为“小生”。女性则“逢一”做大生,即三十一、四十一、五十一、六十一等。孩童生日,父母煮鸡蛋相飨。男女三十岁开始,逢十或逢一做大生。也有的地方母亲在世时,儿辈不做寿,否则被讥为“不孝”。男子三十岁生日,由岳家祝寿为主,五十以后,祝寿者主要是儿女晚辈。故旧时人们做生日有“三十靠外家,四十靠自家,五十以后靠儿女家”之说。“大生”多摆酒宴,俗叫“做寿酒”,亲朋送衣料、寿鞋、寿面、寿酒、寿粑等祝贺。年寿越高祝贺者越多,有尊老遗风。富者寿庆时,张灯结彩,悬持寿幛、寿匾,张贴寿联。拜寿时,寿花老人(包括配偶)至堂中,拜天地祖先后,依次接受来客及儿孙礼拜。拜毕开宴,少则数桌,多则数十桌;更隆重的还要舞龙耍狮,请戏班唱戏。

新中国成立后,1950~1958年,寿庆礼节依旧,1958~1962从简,1963~1965年讲究,1966~1976年从简。80年代后,部分地方庆寿之风复盛,除儿女亲朋送礼、摆酒设宴外,农村还放映电影。城镇以吃生日蛋糕为时髦,并拍“全家福”照片,90年代开始,个别还摄像以示纪念。

四、丧

零陵丧葬习俗,人死“重殓厚葬”、“入土为安”。人近老年时,儿女就为老人置办寿衣、寿器(棺材),准备后事;临危,儿孙聚集床前,伫候告别,称“送终”。初终时,孝子跪床前,烧化“倒地钱”,燃放鞭炮报丧,举家嚎哭。随即请人移棺至堂,男左女右;延道士领孝子赤足至平日汲水处焚香烧纸取水,俗称“买水”,用买来的水“抹尸”,用衣“装尸”,一般穿七层。

新田给死者穿“寿衣”通常为“五领三腰”,即五件衣,三条裤。装尸停当,移尸入棺,俗称“入木”。盖棺(蓝山唤封棺)须择吉时。盖棺前务必至姻亲家“报丧”,俗叫“赶信”,有的还要张贴仆告。长子主丧,盖棺时全家举哀。棺停厅屋3~5日才出殡。停棺期间,有的晚上击鼓奏乐、唱孝歌,赞颂亡者生平功德,通宵达旦;孝子披麻带孝,腰系草绳,跪灵旁接待携香烛、祭幛、挽联或奠仪等吊唁的亲友,对来吊唁的亲戚还发给白布一节“散孝”;接着请阴阳先生择地,择日出殡。出殡前夕设灵堂、放炮、奏乐举行家奠,请礼生赞礼、读祭文,富贵人家还恭请地方官吏或绅士“题鸿”、“点主”,以光耀门庭。出殡时长子捧灵牌,儿孙们披麻带孝、手拉炮筒木或毛竹杖,依次排列,亲友披白(孝布)随灵相送,沿途丢纸钱“买路”,放鞭炮“路祭”。下葬时,孝子拜跪穴前,烧纸钱、稻草,洒白酒于穴中“暖库”,葬后由孝子捧回灵牌放入神堂,死者家属要向新坟连续送3夜火把。满“三朝”后,须备酒肉到新坟垒坟堆、上祭奠,名曰“复山”,至此丧礼结束。另外,死者如在外亡故,尸体、棺木不准进家门,孝家春节不贴红联,用白纸蓝字书写对联曰“守制唯读礼,思亲不贺年”。少女死后,则将死者系坐椅上,脚踩纸花,僧道做法事,谓之“坐花坛”,死后进花园。此俗新田、宁远尤兴。

新中国成立后,政府提倡殡葬改革,破除迷信,丧事从简,举行追悼大会代替开祭,送花圈代替送香烛、祭幛,“买水”、“应七”等仪节活动基本废止。60年代初旧礼有所抬头,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被禁止。80年代丧葬旧俗渐显苗头,“买水”、“开路”、“化屋”、信风水者不乏其人。城镇吊唁礼物以丝绸被面、毛毯等作挽轴的日益增多,酒筵排场也渐趋奢靡。出殡一般为三朝日,也有第五天或第七天出殡的。出殡前夕有放电影、录像闹一通宵的。区内城镇推行火葬,农村仍以土葬为主。

境内瑶族历经天葬、水葬、岩葬、火葬,清朝时改为土葬。人死后烧倒头香,有的地方用土铳朝天鸣三响,治丧简朴。出殡时,由孝男或孝女手持火把或菜刀引路上山,在离家不远处,选上一地即行安葬。其中平地瑶有择地习惯。坟墓垒成椭圆形,谓之“麻拐祖”。葬后三天内,每天早上孝子端一盆水,拿一条毛巾向墓葬方向走去,至半路停下,供亡者洗面;每晚在半路上烧堆大火,为亡者照明、暖身。新中国成立后,丧葬仪式有所变化,但基本依旧。

五、建房

旧时建房,先看风水择地基,然后择吉日破土动工。奠基时,杀鸡祭土地神。竖门时,除在门槛上贴封红彩外,还要燃放鞭炮贺禧。安置栋梁时,除杀鸡祭祀外,还要宴请宾客,谓之“上梁酒”。栋梁中段包有红布,布内包有金花、银元、五谷和文房四宝等物,前后照面上贴以用红纸或丝绸书写的“紫微高照”之类的横批。建房最后礼仪是“封垛”,亦名“圆垛”。封垛之日,主人须备办糯米糍巴,时辰一到,鞭炮齐鸣,待砌工封垛后,撒下糍团,任人拾取,以示彩发。新房峻工后,乔迁新居,谓之“入伙”。入伙时要从原厨房中移来火种。届时,戚友前来祝贺,谓之“暖火”。

新中国成立后,上述建房与入宅中的礼仪活动逐步减少。80年代以后,砖混结构房屋增多,“上梁”、“封垛”减少,但“行墙”、“竖门”、“人火”、“暖火”等仪节,仍在部分农村延续。

六、祭

(一)祭祖

零陵城乡各地,都有祭祖之俗。世家大族,由德高望重的贤明长者专司祭法,安排和处理祭礼事务,仪节井井有条。建有宗族祠庙者,每年例行春秋祭礼,全族共祭,聚饮同餐。此外,每家设有神龛,置祖先神位,初一、十五、逢年过节以及各种喜事,都要备酒肉果品,拜揖敬祭。平时早晚要装香,有“早晚一柱香,晨昏三叩首”之俗谚。

祭祖之礼一般以清明节、中元节和春节最为隆盛。

新中国成立后,祭祖形式化繁为简,人们对祖先的膜拜景仰之情依然如故。

境内瑶族尊奉盘瓠为自己的祖先,其主要祭祀活动有“调盘王”。调盘王的一般情形是几村联合起来举行祭祀活动,人们穿着民族服饰,到指定的地点聚集,由一位族老主持,点香、烧纸、跪拜,并由道士念经;然后分别唱盘王歌,跳盘王舞,饮盘王酒,同乐共庆。

(二)祭神

旧时,零陵人鬼神观念比较重,笃信神灵,婚丧喜庆、岁时节令,敬神祀神概莫能外。家家堂屋正壁中央设有神龛,俗称“家堂”或“家台”,上立“天地君亲师神位”,下设“土地神位”,两旁贴有“土中生白玉,地内发黄金”对联。早晚烧香敲罄,朔望(农历初一、十五日)化纸,不可间断,故无后裔叫“断香火”。灶屋供灶神,门上贴门神,井边敬井神,山上有山神,村途大道边有土地庙供行人随时叩拜。乡村立庙奉神,以主一方之祸福。祠宇相望,祈祷之事不断。有奉前代帝王者,如盘古、伏羲、神农、黄帝、大禹之类;有奉前代名臣者,如留侯、淮阴关羽、包孝肃、岳武穆之类;有奉真仙者,如吕纯阳、许旌阳、孙真人之类。各行各业又有专门神主以供祭祀:教书先生祭孔子,理发师傅祭罗祖,木匠祭鲁班,铁匠祭太上老君……。零陵猎户均信奉梅山教,腊月由会首主持祭祀“梅山神”。梅山神像木雕,平时供奉岩洞或祠堂中。习俗认为此神越偷越灵,故常有被人盗走现象,猎手们捕获猎物时,以兽头祭祀“坛神”,十分恭敬,祭毕才分割兽肉而归。

新中国成立后,祭神之风渐衰,至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庙宇神像摧毁殆尽,公开祭神者绝迹。80年代后,祭神敬神之风在民间又有抬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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