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开展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,我室特别摘录永州革命先辈自觉改进作风的故事,以勉励全市党员干部传承优良传统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
陶铸的“约法三章”
陶铸(1908.01—1969.11),湖南祁阳人。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,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,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。他一生为民族独立、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、人民幸福作出了重要贡献,建立了卓越功勋,是人民群众熟悉和爱戴的革命前辈。
陶铸一生艰苦朴素,严于律己,他“约法三章”的事迹,不仅深深影响着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,也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。
(一)
1958 年夏天,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陶铸,坐车下乡调查工作。陶铸坚持“走群众路线”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”,曾立言要走遍广东一百多个县区,以振兴广东。为避免铺张浪费,陶铸同志每次到基层考查工作,总是事先“约法三章”:不准迎送;不准请客;不准送礼。
快到县城了,陶铸急忙叫停车。坐在后面的警卫员问:“怎么啦?”陶铸指着前面说:“你们看,那里是不是搭了个牌楼?是不是有小学生在夹道欢迎?你们去告诉他们,孩子们不撤走我不进城!”
到了招待所,已是吃中午饭的时候了,陶铸到餐厅一看,桌上摆了鸡鸭鱼肉,生气地对县里人说:“你们县还很穷,吃得还蛮好嘛!”说完转身就走。
路上,陶铸对随同人员说:“我们共产党之所以能打败国民党,就是因为我们能吃苦,能与老百姓一条心。你们要记住,现在我们的条件不够好,要艰苦奋斗,就是将来富裕了,也要厉行节约!”
(二)
1958年7月间,陶铸到澄海县冠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调查。那时,冠山高级社正在开展“千斤稻万斤薯”的创高产运动,社员们正热火朝天地平整土地,开垦农田,整治排灌渠道。陶铸兴致勃勃地下车步行,一到村头就同大队党支部书记周秋波约定:“我是来学习来调查研究的。这几天就同你们一起吃稀饭、青菜,不要搞特殊化,这是第一条约定。第二条约定,我要同你们一起研究如何搞好农村的生产和工作,开支部会一定要通知我参加。”
陶铸说到做到,他多次到田头、工地察看,有一次还脱掉鞋子,卷起裤筒,参加插秧劳动,同干部社员有说有笑。他在冠山的7天中,参加了3次党支部会议,同支委们一起研究生产建设、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安排群众生活等问题。他到公社蹲点调查研究的这一段时间,每餐吃的是萝卜、白菜,别的同志有时还可以加一点鱼、肉,他却坚决不要,反而拿出自备的“佳肴”——辣椒、腐乳,拌着大碗饭就开吃了。
陶铸同志主持广东省和中南局工作多年,在他以身作则的榜样影响下,广东省委和中南局机关一直保持了勤俭办公的好作风。陶铸同志说:“要时时刻刻地想着:我能够为群众做些什么?我为群众做了些什么?”正是基于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极端深厚的感情,陶铸同志几十年如一日,克勤克俭,清正廉洁,始终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。
(摘编自《永州党史人物丛书——陶铸的故事》,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)
陶铸:心底无私天地宽
陶铸同志写的《赠曾志》诗曰:“如烟往事俱忘却,心底无私天地宽。”陶铸对自己、对下属、对亲人要求严格,公私分明,他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(一)
1963年春节,广东省外贸部门做了一批时样点心,出口香港换外汇。外贸领导想借“品尝”为由,给领导改善一下生活;也想借此听听领导的意见建议,便给陶铸送来一箱。陶铸看到礼品后,马上打电话给那位外贸领导,问他为什么送东西。对方说:“请您品尝品尝,听听您的指示。”陶铸问:“是不是每个领导干部都有?都要参加品尝?”对方说:“不是。”陶铸说:“请你马上把东西收回去,谁也不许不花钱品尝。要品尝自己花钱买,以后不许这样干!”陶铸随即吩咐秘书问中南局的书记、常委们是否也收到了这个礼品,收了的一律退回。
(二)
由于工作关系,陶铸经常外出,但他从没想过要买点什么带回给妻子、女儿。有一次出国,公家发了些外币,他想到省委招待所没有吸尘器,便在国外买了1台带回送给了省委招待所。他去苏联参加苏共二十二大,回国时没有给女儿买一件小礼品,却用自己为数不多的出国津贴,为广东粤剧团买回1台放映字幕的幻灯机。外国政府送给他的手提摄影机、照相机,也全部送给了有关单位。
陶铸大公无私、公而忘私的崇高精神品格,深深地烙印在身边工作人员和亲人的心里,也大大影响了周围人和机关的工作作风,大家洁身自好、公私分明。
(摘编自《永州党史人物丛书——陶铸的故事》,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)
一审:王新峰
二审:郑经纬
三审:胡 羲

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